关于开展2019年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的通知(更新)

作者: 时间:2019-07-10 点击数:

各有关省重点实验室:

  根据《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将开展2019年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智能信息处理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二、验收内容

  主要验收实验研发场地、仪器设备、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科研能力与成果转化目标完成情况,依托单位支持与平台运行管理情况,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等。

  三、验收依据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和组建计划合同书进行验收。

  四、验收方式

  验收采取现场会议综合验收的方式进行,对支持经费100万以上(含)的平台提前进行财务核查。

  基础研究处具体负责组织验收工作,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具体实施,省经费监管服务中心负责财务核查。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组建的重点实验室,由所在单位的财务或审计部门出具内审报告,其他依托单位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审计报告。

  五、验收安排

1、系统填报和真实性审查。917日前,重点实验室通过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87.55/egrantweb/)填写验收申请表。

  报送信息凡涉及保密内容的,按国家保密规定办理。

  2、纸质材料报送。923日前,重点实验室需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提交验收申请表、组建计划合同书和相关附件证明书面材料各3份。

  逾期未向湖南省科技厅提交验收申请表的,湖南省科技厅直接视为验收不通过,不再开展后续验收。

  六、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1.验收通过。

  提供的验收文件和资料齐全、数据真实,经费使用符合规定,按期完成合同书约定的各项任务。

  2.验收不通过。

  1)未完成合同规定任务;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合同书中的考核目标、内容;

  4)财务核查不通过的。

  七、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 0731-88988730

  技术支持电话 0731-88988619

  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731-88988864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0731-88988716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0734-3456100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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