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重点实验室:
根据《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将开展2019年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智能信息处理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二、验收内容
主要验收实验研发场地、仪器设备、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科研能力与成果转化目标完成情况,依托单位支持与平台运行管理情况,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等。
三、验收依据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和组建计划合同书进行验收。
四、验收方式
验收采取现场会议综合验收的方式进行,对支持经费100万以上(含)的平台提前进行财务核查。
基础研究处具体负责组织验收工作,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具体实施,省经费监管服务中心负责财务核查。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组建的重点实验室,由所在单位的财务或审计部门出具内审报告,其他依托单位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审计报告。
五、验收安排
1、系统填报和真实性审查。9月17日前,重点实验室通过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87.55/egrantweb/)填写验收申请表。
报送信息凡涉及保密内容的,按国家保密规定办理。
2、纸质材料报送。9月23日前,重点实验室需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提交验收申请表、组建计划合同书和相关附件证明书面材料各3份。
逾期未向湖南省科技厅提交验收申请表的,湖南省科技厅直接视为验收不通过,不再开展后续验收。
六、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1.验收通过。
提供的验收文件和资料齐全、数据真实,经费使用符合规定,按期完成合同书约定的各项任务。
2.验收不通过。
1)未完成合同规定任务;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合同书中的考核目标、内容;
4)财务核查不通过的。
七、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 0731-88988730
技术支持电话 0731-88988619
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731-88988864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0731-88988716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0734-3456100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