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重点实验室:
根据《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湖南省科技厅将开展2019年度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智能信息处理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二、验收内容
主要验收实验研发场地、仪器设备、中试条件(仅指工程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科研能力与成果转化目标完成情况,依托单位支持与平台运行管理情况,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等。
三、验收依据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和组建计划合同书进行验收。
四、验收方式
验收采取现场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对支持经费100万以上(含)的,还需进行财务验收。
湖南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组织验收工作,具体委托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承担,采取专家现场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会议验收需准备PPT)。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负责对专项经费100万元的平台组织财务验收。财务验收由湖南省科技厅委派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重点实验室做好资料提供等配合工作,相关审计费用由省科技厅承担。
五、验收安排
1、系统填报和真实性审查。9月17日前,智能信息处理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通过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87.87.55/egrantweb/)填写验收申请表。
报送信息凡涉及保密内容的,按国家保密规定办理。
2、纸质材料报送。9月23日前,智能信息处理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需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提交验收申请表、组建计划合同书和相关附件证明书面材料各一式3份。
逾期未向湖南省科技厅提交验收申请表的,湖南省科技厅将直接视为验收不通过,不再开展后续验收。
六、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1.验收通过。
提供的验收文件和资料齐全、数据真实,经费使用符合规定,按期完成合同书约定的各项任务。
2.验收不通过。
1)未完成合同规定任务;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合同书中的考核目标、内容;
4)财务验收不通过的。
七、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 0731-88988730
技术支持电话 0731-88988619
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0731-88988864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0731-88988716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0734-3456100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