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实验室: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1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将重点实验室工作总结情况和自查自纠报告(需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607室,同时发送word格式电子版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邮箱:xkjsb@hynu.edu.cn
联系人:李彩云
联系方式:0734-3456100。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19年5月6日
附件: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