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30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

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以用为本,服务高质量发展。申报对象要符合我省发展需求,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撑创新型省份建设。用人单位要在人才培养、使用和支持方面承诺落实支撑保障条件。

  2、坚持向企业和科研一线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对来自企业和边远地区的或长期从事公益性科技创新研究活动的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的申报对象适当放宽申报条件,推动人才链和创新链、产业链的有效对接和深度融合。

  3、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创新平台对高层次人才聚集培养作用,对国家及我省重点创新项目、重大创新平台(基地)中推荐申报的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4、严格选才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将申报对象的科研诚信、品德、能力、业绩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科学设立评价标准,努力克服“四唯”,切实把好评选质量关。

  二、申报类别

    人才引进专题——湖湘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

  1、引进对象。来湘创新创业的海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分为创新人才(外聘专家)、创新团队、创业人才3类。申报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595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职称(海外回国人才不受职称限制,企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

  (1)创新人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符合我省战略新兴产业或重点优势产业发展。

  二是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三是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四是引进来湘后须全职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以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

  对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急需又不能全职来湘的创新人才,可以通过采取阶段性工作、假期工作、产学研项目合作、提供战略咨询或技术指导等柔性方式引进来湘,且服务我省的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年2个月(外聘专家)。

  (2)创新团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团队研究方向符合我省、行业重点发展需求。

  二是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三是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四是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含带头人)一般不少于4人,稳定合作2年以上,可跨单位协作。

  五是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应符合创新人才条件,团队其他骨干应具有满足工作所需的科研能力或经营管理水平。

  六是原则上一半以上核心成员(含带头人)须全职在湘工作。

  2、申报方式

  (1)实行常年申报、分批受理评审。第一轮申报时间截至2019515。后续申报推荐的项目,纳入人才储备库,与下批次或下年度申报项目进行统筹管理。

  (2)申报对象原则上须是1年以内(201851日以后)来湘创新创业或与在湘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对近年来引进来湘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国家级人才及省“百人计划”专家,引进后一直在湘创新创业的,对引进来湘时间予以放宽(已获原长株潭高层次人才集聚工程经费资助的不再重复支持)。

  (3)对业绩特别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及来湘工作时间等限制。

  三、推荐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项目申报采用网络在线申报的方式,项目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二)推荐程序。推荐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完成项目推荐,并出具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

  (三)诚信管理。承担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长期不验收结题的单位和原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项目申报。负责项目审核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四)保密项目。涉密项目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五)佐证材料。海外引进人才所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咨询方式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73188988730 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3188988619

            项目执行处室咨询电话:科技创新人才办073188988846

  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0734-3456100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194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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