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研字[2020]5号)文件规定,现就2021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名单审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事档案在校的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二、奖励条件及奖励标准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8000元、5000元、3000元。第一志愿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一、二等奖学金的评选资格,奖励比例为一等奖学金不超过第一志愿录取人数的25%,其余第一志愿录取至我校的研究生获二等奖学金,调剂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获三等奖学金。
三、发放程序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根据学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及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核实学生信息后,填写《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稿经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经办人签字盖章后于10月20日之前报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607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kjsb@hynu.edu.cn,同时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录入发放名单。
研究生院将复核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并交学校财务处划拨新生奖学金至研究生银行卡。
四、注意事项
1.新生奖学金的评审发放是一项政策性强且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该项工作;
2.各学院应严格核查研究生的学籍状况和档案工资关系,对于有固定收入、档案未到校的研究生,一律不得发放新生奖学金。如有弄虚作假或违规发放行为,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研究生院(工作部)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