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文件精神,“新增学位授权点获得授权满3年后,均应当接受专项合格评估。”为确保2025年顺利通过专项合格评估,学校决定进一步做好硕士学位点合格评估材料的完善与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位授权点
我校须参加本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4个(教育学、网络空间安全、马克思主义理论、城乡规划学),硕士专业学位点7个(旅游管理、新闻与传播、国际商务、翻译、体育、音乐、美术与书法)。
二、加强对标自查,做好材料建设工作
(一)参照往年专项合格评估标准,加强材料建设。在材料组建完善阶段,各相关硕士学位点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9号)文件精神及各教指委和学科评议组的评估标准逐项准备好相关评估材料。
(二)参照当年申报条件进行达标自查,做到以评促建
各参评学位点需要对照当年申报条件要求,对学位点从专业特色、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培养环境与条件等方面进行自查、自建、自我评价。
三、各学位点进一步明确合格评估工作任务,做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协调沟通等工作。下设专门小组负责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搜集、整理、填报及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撰写、改进并细化核验工作内容,确保高质量完成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材料的完善定稿与评估准备工作。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
1.参加2025年专项合格评估的11个学位点参照2023/2024年教指委、学科评议组发布的评估方案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比对评价表》
(2)《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3)《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4)《核验指标体系对照自查表(可选)》
2.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按照上述1-4的文件顺序装订,封面签字盖章。《对比表》用A3纸横版打印(多余页面折进去),其余用A4纸打印。并于2025年9月12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稿报送到行政楼611办公室,电子稿发送到xkjsb@hynu.edu.cn。
附件1: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学术学位授权点)
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专业学位授权点)
附件2: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学术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比对评价表
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比对评价表
附件3: 2023/2024年各学位点核验方案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