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校学研字[2022]1号)规定,研究生院拟对2022年研究生在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进行统计并发放奖励。现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获奖时间应为2022年1月1号-2022年12月5日研究生在读期间(以获奖证书或表彰通知上时间为准),以个人或团体名义代表衡阳师范学院参加的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学科竞赛,纳入统计的竞赛项目及获奖级别参照《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
二、统计流程
(一)由组织或承办该项竞赛的院系进行统计,获奖学生名单和指导教师名单应与证书或表彰通知一致。
(二)所有获奖学生应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科研管理栏目如实、准确填报获奖情况,同时上传获奖证明(获奖表彰通知以pdf格式文本上传,获奖证书以jpg格式扫描件上传,要求文件和扫描件清晰完整),经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后上报研究生院。
(三)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竞赛获奖情况汇总后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2),指导老师和学生根据贡献程度填写好《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奖励分配表》(附件3)(指导老师和学生分开填报),经签字盖章确认后上报研究生院。
三、奖励标准
学校对获奖学生和指导老师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参照《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执行。
四、材料提交
请各院系认真填写材料,于12月7日中午12点前向研究生院提交院系签字盖章确认的《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奖励分配表》(附件3)纸质版。同时还需提供电子版统计表、分配表及证明材料(竞赛通知、获奖表彰通知、jpg格式的获奖证书扫描件等)发送至邮箱:xkjsb@hynu.edu.cn,文件夹以“院系名称+学科竞赛统计”命名。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获奖均不重复奖励,已经在学校其他部门申报奖励的不再奖励。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根据文件要求对统计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把关,对本学院上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规范性。
(二)所有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按规定时间报送研究生院。
(三)无特殊理由未按时报送的统计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不符合要求的统计材料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四)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734-3456100
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