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鼓励创新,促进高层次创新性人才脱颖而出,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级教育硕士,通过毕业答辩者。
二、评选程序和办法
1.个人申请。研究生个人向所在学位点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衡阳师范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导师推荐。研究生指导教师提出推荐意见并审核研究生提交材料。
3.学位点评审。各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评审,推荐候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不能超过本学位点该年通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 10%(教育硕士推荐人数不超过2位)。推荐学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论文评阅专家评分平均在85分以上且论文答辩委员会2/3以上委员对论文的评价为优秀。各学位点完成推荐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复核材料,并将复核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5.全校公布。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2021年12月13日前,学位点完成推荐工作,并将衡阳师范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同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一本,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不能以书代替论文,同时提交隐去学生和导师信息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
2.加盖公章的《衡阳师范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加盖公章的《衡阳师范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一式一份,与相应的硕士学位论文放在一起。
四、名单公布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问题,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学校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予以保密。
2.公示期结束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正式批准我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予以正式公布。在公示期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异议事项仍未处理完毕的论文不列入批准的论文名单。
3.2021年12月30日前研究生院发文公布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五、表彰与处罚
1.对于获得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颁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证书,对相应的导师颁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证书。研究生院将推荐相应的校优秀学位论文参加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获得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校将给予指导老师和学生奖励。
2.对已批准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撤消对其作者的表彰并予以公布。
六、其他事项
1.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秘密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2.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衡阳师范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办法》所列条件完成我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34-3456100
电子邮箱:xkjsb@hynu.edu.cn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衡阳师范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3. 衡阳师范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