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相关部门:
2011年度“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在建的 “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重点研究基地)申报。
二、申报方式:
实行限额申报。每个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2项。
三、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各相关系于2011年4月13日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学科办综合科(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605室):
1. 《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及电子稿。
2.《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稿。
3. 《2011年“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公函》一式1份。
4 电子稿报送格式:建立二级文件夹,其中一级文件夹以申报系名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重点研究基地”命名,申请书存放在二级文件夹中。申请书电子稿文件名以“序号+申报人姓名”命名,其中序号与申请情况汇总表一致。
四、申报要求:
1.请重点研究基地及其所在系认真组织,在本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上进行选题、详细论证,确保报送既符合重点研究基地研究方向,又具有本学科前瞻性的高质量的项目。
2.重点研究基地的专兼职研究人员均可申报。目前正在主持承担“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和“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得申报,根据湘教通〔2011〕112号文件规定,有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也不得申报。
3. 每人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含“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和“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2项。
4.所申报项目必须围绕本重点研究基地的重点研究方向集中选题,并由研究基地的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
5. 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10人,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6. 申请项目的有关材料内容应真实,并无对他人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及其纠纷,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承诺对此承担责任。
7.有合作单位的,应由合作单位在申请书的“联合申请单位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一级法人公章。
8.《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湖南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申报公函的样式可在学科办网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9. 其他未尽事项请参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湘教发[2010]6号)规定办理。
10. 联系人:张志坚,联系电话:0734-3456100。
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办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