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19年硕士
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校学科字[ 2018]9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 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别与专业
校内硕士生导师:全校范围遴选地理学一级学科学术硕士生导师,教育、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二、遴选要求
1、硕士生导师遴选须严格按照《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进行。
2、符合《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直接认定条件者,可直接认定为硕士生指导教师。
3、同时申请学术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人员,简况表交两份,并且需要同时参加学术硕士生导师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遴选。
三、遴选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申请新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2、学院初审。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须对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材料审核意见及签名。
3、学科审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需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到会),根据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评议、审核,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到会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同意票者为通过。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通过名单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4、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对学科提交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5、学校审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审核与投票表决,产生表决结果。
6、结果公布。表决结果报学校批准后予以公布。
四、时间安排
1、2018年12月29日前,个人申报。
2、2019年1月2日~1月4日学院初审。
3、2019年1月7日~1月9日学科审议。经学科审议通过的《衡阳师范学院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2)、《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生导师遴选汇总表》(附件3)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所有材料均含电子文档。
4、2019年1月10日~1月11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对学科提交名单进行复核。
5、2019年1月18日之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议申报材料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五、材料要求
1、导师遴选的有关文件和表格在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网站或衡师研究生工作管理群下载,内页统一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复印。
2、纸质材料装订
(1) 申请人须将《衡阳师范学院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和以下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2) 附件材料包括:主要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复印件),代表作所发表的刊物首页、目录页、正文全文,其它论文和著作的目录页、首页和版权页复印件,其他可以互认的成果支撑材料,科研项目立项审批书等。
(3)直接认定者只填写《衡阳师范学院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无需提供附件材料。
3、电子文档材料以“××学科(专业)导师遴选材料”为文件夹压缩,内含汇总表和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申请人(包括直接认定者)材料文件夹。
六、联系方式
1、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607室,电子文档发送至xkjsb@hynu.edu.cn。
2、联系人:邹飞 电话:3456100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
2、《衡阳师范学院申请新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简况表》
3、《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