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部门: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院科字[2009]9号)的规定,开展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系应当报送2014年度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要求
各系须报送下列材料一式1份:
1.联合培养2014级硕士研究生的《衡阳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信息表》(含电子稿)
2.硕士生导师近两年内的《导师遴选文件》或《导师聘书》
3.2014年毕业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科研信息(课题、成果、获奖目录及复印件)
4.2014年度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和学位论文
5.《衡阳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简况表》(含电子稿)
以上材料电子稿发送至学科办邮箱: xkjsb@hynu.edu.cn
二、报送时间
请各系于2014年12月22日将上述材料报送至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605室(学科办综合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志坚,0734-3456100。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各系报送的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材料是学院核定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落实各项政策的依据,请相关系高度重视。凡未按时报送材料或者报送材料不完整、不合要求的,视为该系未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
2.统计所需表格可在学科办网页下载(http: //xkjsb.hynu.cn)。
衡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办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