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平台建设,提升科研水平,根据《衡阳师范学院省级平台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院学科字〔2014〕4号)、《衡阳师范学院关于省级平台建设经费的暂行规定》(院学科字〔2013〕2号)以及《衡阳师范学院省级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院学科字〔2013〕3号)的文件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平台范围
我校7个省级平台均需设立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自科类平台4个:湖南省“光电信息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基地,“聚落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功能金属有机材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传统聚落数字化保护技术”湖南省工程实验室。
社科类平台3个:人居环境学研究基地,船山学研究基地,环境教育研究中心。
二、项目范围及申报对象
各平台根据自身研究领域前沿和研究目标拟定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布开放课题指南,校内外学者均可自由申请,其中校外研究人员主持的开放课题应占当年开放课题立项总数的30%左右。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协同开展研究工作。
三、项目类型及资助力度
项目类型及项目资助额度由各平台自定。原则上,每个自科类平台用于开放基金项目的年度经费不少于5万元,社科类平台用于开放基金项目的年度经费总额由各平台按照学校相关管理文件自定。
四、项目申报程序
1.各平台在平台网页或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网页上发布课题申 报要求和课题指南;
2.相关申报人员填写项目申报书后上报各平台;
3.平台组织内部学术委员会或者专家进行评审;
4.各平台汇总拟立项名单及申报材料后,6月20日前上报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
5.学科建设办公室收到相关拟立项名单及申报材料后,3天内对拟立项课题进行公示;
6.公示期内无异议后,由学科建设办公室下达立项通告。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平台根据建设目标和任务,认真拟定课题指南,组织好申报工作。
2.平台负责人负责对开放基金项目进行指导,促使达到预期研究目标,获得良好的研究成果;
3.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的日常管理;
4.项目申报请统一采用附件中申请书;
5.相关管理文件请在学科建设办公室网页“管理制度”栏目查看,未尽事宜,可向学科建设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34-3456100。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省级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