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厅2018年度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1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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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湖南省科技厅关于科技发展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已经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绩效自评对象

2018年度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项目和2018年度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二、绩效自评主要内容

    项目支出中省级专项资金部分重点关注预算执行率、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绩效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具体包括:

1.专项资金政策执行情况。包括设立专项资金的政策依据是否充分、政策目标设置是否科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2.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了项目库,项目申报是否严格执行了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确定是否实行统一申报、专家评审等。

3.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包括是否存在多头申报、重复安排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逃避政府采购的问题;是否存在不按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的情况;是否有结余、是否挪用等情况,市县财政部门是否及时拨付资金,项目单位的相关配套资金是否按时到位。

4.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使用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按计划使用资金,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有无资金缺口或结余,有无挤占挪用或套取资金等现象。

5.专项资金绩效情况。是否完成了预算编制时提出的绩效目标,专项的实施效果如何,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如何,群众满意度如何。特别是要对照三级绩效指标的年度指标值,逐项填写全年实际完成值。定性指标完成情况分为三档: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的、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的、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的,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分值。

6.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绩效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和改进措施。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值较多(30%及以上)的原因逐条进行分析,书面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绩效自评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整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佐证材料,填报《2018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简称“自评表”)(附件1、《2018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推荐部门汇总表》 (附件2),于426日前将盖章纸质材料一式3份提交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607室,电子稿发至学研处邮箱:xkjsb@hynu.edu.cn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绩效评价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单位部门要成立自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沟通工作动态信息,着力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其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项目管理和各单位部门绩效评价的依据。

  3.启动问责和责任倒查机制。绩效评价工作中,如发现问题的,将启动问责和责任倒查机制,并做好科研诚信记录。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

2019417

 

附件12018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22018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推荐部门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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