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工作计划,现发布环境教育研究中心2019年度开放基金项目。
一、开放基金项目的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
开放基金鼓励学术思想活跃、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科学工作者申请。申请人需是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中从事环境教育或环境研究工作的科研或教学人员。
申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指本校所有的创新平台开放基金,下同),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未完成本校开放基金项目者不得提出新的项目申请。
优先资助与环境教育研究中心有合作基础的项目。
二、开放基金优先资助领域及研究目标
(1)资助范围:符合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符合学科发展趋势的基础理论研究的应用研究。
(2)选题范围: ①大学环境教育;② 中小学环境教育;③ 公众环境教育
三、开放基金项目申请程序及申报时间
(1)申请人根据环境教育研究中心的研究发展目标,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http://xkjsb.hynu.cn/info/1045/1689.htm),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校内申请者为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本研究中心提出申请。本次开放基金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书与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qinghuahe23@163.com。
(2)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经费。
(3)批准立项的项目将于2018年5月31日之前通知申请人,签订项目研究合同。
(4)经费按衡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管理(http://kyc.hynu.cn/info/1032/3631.htm)。
四、申请开放基金项目说明
(1)申报者按照《项目指南》中所规定的选题范围和要求进行具体的项目设计。
(2)开放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启动时间为2019年7月1日。
(3)项目研究计划包含切实可行的研究思路,合理的经费预算。资助额度每项1-2万元。
(4) 对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应提交研究计划(合同),需定期向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报告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资助基金项目至少应以本平台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SSCI、A&HCI、CSSCI或SCI、EI收录期刊(不包括扩展版)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1部,或获得专利1项,并提交相关研究工作总结和研究报告。
(5) 由本研究中心资助的开放基金项目,其研究成果归本研究中心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论文发表时,必须标注湖南省环境教育研究中心成果,未标注的,结题时不计入成果。中文成果署名为“湖南省环境教育研究中心支持计划资助”,以英文发表的书面研究成果需注明“Aid Program of Research Center for Environment Education of Hunan Province”。
如有不详之处,请查看《衡阳师范学院创新平台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http://xkjsb.hynu.cn/info/1098/1465.htm
联系人:何清华 电话: 15096099631
邮箱:qinghuahe23@163.com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衡阳师范学院城市与旅游学院环境教育研究中心
邮编:421002
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环境教育研究中心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