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和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6〕143号)要求,学校将启动202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面向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和即将毕业的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支持。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参与成员的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
(三)申报要求及经费保障
202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申报要求和相关材料见附件1。请各学位点认真学习上级文件,领会精神与要求,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
经评审确认立项的省级科研创新项目经费将从“双一流”专项经费中支出,经费下拨以上级文件下达到学校经费为准;校级科研创新项目每个支持0.5万元。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省级推荐项目应从本单位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择优进行推荐,没有开展校级项目的原则上不得推荐。
(四)申报程序
(1)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申报指标共18项,其中校企联合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数量不少于9项(附件1)。原则上依托专业学位点申报的项目以校企联合形式申报。
(2)按学院报送,重点项目按申报限额的10%推荐。优先支持研究生申报校企联合科研创新项目。鼓励学院依托服务支撑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行业企业,提出具体研究项目,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原则上设有省级科教、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学院要主动对接合作单位设立科研创新项目,鼓励进入培养基地参与科研实践的研究生申报省级项目,省教育厅将把培养基地研究生项目申报情况作为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验收的条件之一。
(3)现就各学院推荐申报指标分配说明如下:省级项目实行差额推荐,省、校级项目不可同时申报。推荐申报省级项目未获立项的,直接认定为校级项目,不占用学院校级推荐名额。各学院省级、校级申报限额见下表。
序号 | 二级学院 | 省级申报限额 | 校级申报限额 |
1 | 地理与旅游学院 | 4 | 3 |
2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2 | 3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 | 3 |
4 |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2 | 2 |
5 | 文学院 | 1 | 2 |
6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1 |
7 | 教育科学学院 | 3 | 2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 |
9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2 |
10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 | 1 |
11 | 外国语学院 | 1 | 1 |
12 | 体育学院 | 1 | 1 |
13 | 美术学院 | 1 | 1 |
14 | 音乐学院 | 1 | 1 |
15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1 |
申报项目总数 | 23 | 25 |
各学院认真组织评选,原则上优先推荐项目结项率高、项目成果优质的指导教师所带硕士研究生申报。
项目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1)《202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3),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一式两份,A4纸打印,每个项目用牛皮纸袋装好,连同附件材料胶皮封装,并在纸质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2)《202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签字盖章。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省级项目以省教育厅发布结果为准,校级项目学校以正式发文公布。
二、中期检查
1.2025年立项的省级科研创新项目应接受中期检查。
2.项目主持人中期检查应提交以下材料:(1)《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5),一式两份,A4纸打印;(2)成果附在《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后一并左侧装订,其中发表的论文应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内容复印件。如没有相关成果的,则需提供一份不少于1000字的《研究报告》;(3)《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6),纸质稿签字盖章。
三、结项验收
1.2024年立项并已完成研究的项目主持人应申请结项,其中结项材料连同附件材料胶皮封装,并在纸质外贴上项目结项报告封面。
2.项目主持人申请结项应提交以下材料:(1)《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附件7),一式两份,A4纸打印;(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含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成果;(3)《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8),纸质稿签字盖章。
3.对到期应结项而不能结项的,可延期半年。申请延期结项应提交以下材料:(1)《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9),一式两份,A4纸打印;(2)《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延期结项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10),纸质稿签字盖章。在研未结项的研究生创新项目见(附件2)。
4.项目研究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注“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应标注“Postgraduate Scientific Research Innovation Project of Hunan Province”,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
四、提交时间及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6年11月2日上午11点前,将以上纸质材料交到研究生院610室;电子稿发送到xkjsb@hynu.edu.cn。
2026年立项申请材料相应的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每一项须按“姓名+课题名”命名,并汇总为以“学院+2026年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命名的文件统一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
中期检查、结项与延期材料相应的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每一项须按“姓名+课题名”命名,同时按中检、结项、延期等分类整理,汇总成一个文件,以“学院+2026年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检结项与延期)”命名统一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xkjsb@hynu.edu.cn。个人材料及逾期报送均不予受理。
附件:
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和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未结项情况汇总表
3.2026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
4.2026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5.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6.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7.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
8.2026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报告情况汇总表
9.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
10.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延期结项项目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