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将于今年启动,为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决定提前启动2023年硕士学位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特色引导、分类发展,加强全校统筹,强化自律监管,切实做好我校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
二、组织评审
(一)领导小组
成立衡阳师范学院2023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工作部。
组长:陈晓飞、皮修平
副组长:魏晓林
办公室主任:李伯华
办公室副主任:赵辉煌
(二)专家评审
(1)校内评审
为完善和提升新增硕士学位点的申报材料质量,对各点进行摸底并评估其实际水平,成立学校新增学位授权点专家会诊小组,对各学位点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拟申报的硕士学位点方案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
(2)校外评审
为确保学校在这次新增硕士点申报工作中取得良好的成果,各依托学院以点为单位外聘两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具体由各依托学院负责。
(3)推荐评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7-9人组成专家组,对拟申报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推荐评审,推荐结果在全校公示。
三、工作原则
1.申报增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学位〔2020〕22号)(附件1)文件执行,须满足学位授权审核的申请基本条件。
2.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评审纪律,严格规范学位申报和推荐评审工作程序,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和各种干扰,确保廉洁评审、规范操作、程序严谨、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开展本单位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申报增列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应严格对照国家规定的申请条件,充分凝练学科方向,整合学科资源,夯实学科实力,提高竞争力。
2.各学院须填写《2023年拟新增硕士学位点情况一览表》(附件2)和《2023年拟新增硕士学位点基本条件对照表》(附件3),全面摸排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3.各学院根据《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附件4),认真填写《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简况表》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的表格内容和时间最终以今年上级文件通知为准。
4.《简况表》填写中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我校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我校签署全职工作合同的专任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除学术带头人与学术骨干简况外,表中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署名衡阳师范学院获得的成果。所有《简况表》填写的内容一定要详实、准确,有佐证材料。
5.学校内的教学、科研人员可以根据学科需要进行整合;整合时应与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进行沟通。申请新增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五、时间安排
1.6月8日中午12点前,各学院提交《2023年拟新增硕士学位点情况一览表》《2023年拟新增硕士学位点基本条件对照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纸质稿一式五份,盖章签字交至研究生工作部611室(佐证材料备用,暂不提交),电子稿发至研究生工作部邮箱xkjsb@hynu.edu.cn。
2.6月12日(暂定)对我校2023年拟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开展现场评估汇报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硕士点负责人需准备15分钟左右的PPT汇报材料,尤其要将硕士点现在的基本条件与国务院学位办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进行对比汇报。无故不接受汇报的硕士点将直接认定为放弃2023年硕士点的申报工作。PPT汇报材料电子稿于6月11日中午12点前发至研究生工作部邮箱。
附件:1.《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年)
2.《2023年拟新增硕士学位点情况一览表》
3.《2023年拟新增硕士学位点基本条件对照表》
4.《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
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