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2015年度省级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1-21 点击数: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省级平台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院学科字〔20144号)以及《衡阳师范学院关于省级平台建设经费的暂行规定》(院学科字〔20132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提升科研水平,我院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平台范围

我院7个省级平台均需设立平台开放基金项目。

自科类平台4个:湖南省“光电信息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基地,“聚落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功能金属有机材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传统聚落数字化保护技术”湖南省工程实验室。

社科类平台3个:人居环境学研究基地,船山学研究基地,环境教育研究中心。

二、项目范围及申报对象

各平台根据自身研究领域前沿和研究目标拟定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布开放课题指南,院内外学者自由申请,其中院外研究人员主持的开放课题应占当年开放课题立项总数的30%左右。鼓励跨系部、跨学科联合申报,协同开展研究工作。

三、项目类型及资助力度

项目类型及项目资助额度由各平台自定。自科类平台项目年度经费资助总额为5万元,社科类平台项目年度经费资助总额由各平台按照学院相关管理文件自定。

四、项目申报程序
1.
各平台在平台网页或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网页上发布课题申报要求和课题指南;

2.相关申报人员填写项目申报书后上报各平台;

3.平台组织内部学术委员会或者专家进行评审;

4.各平台汇总拟立项名单及申报材料后上报学科建设办公室;

5.学科建设办公室对拟立项课题进行公示;

6.公示期内无异议后,由学科建设办公室下达立项通告。

所有申报工作应于2015310日前完成。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平台根据建设目标和任务,认真拟定课题指南,组织好申报工作。

2.平台负责人负责对开放基金项目进行指导,促使达到预期研究目标,获得良好的研究成果;

3.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的日常管理;

4.项目申报请统一采用附件中申请书;

5.相关管理文件请在学科建设办公室网页“管理制度”栏目查看,未尽事宜,可向学科建设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34-3456100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省级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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